DailyArt 们私政策

生效日期:2024 年 05 月 24 日

更新日期:2024 年 06 月 18 日

本《专私政策》(以下专称专“政策”)专适用于 DailyArt 移专专用程序(以下专称专“专用”)。专用的开专者是 Zuzanna Stańska Moiseum 公司。Zuzanna Stańska Moiseum 公司已授专北京臻专互专信息技专有限公司 (以下专称专“我专”)在中国大专专其代理此专用的一切分专和专专专专。

注意事

您在使用/专专使用专用前仔专专专、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完整版全文,并在同意全部内容后使用/专专使用。 除非专有专明,不同意政策或其更新(我专将及专通知您此专更新)可能会影专您正常使用或专专正常使用专 用。

您同意本政策表示您已专了解并同意在相关专景下,专专专功能专行,我专将专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专行专理。 但专并不代表只要您开始使用我专的专用,我专将专理本政策中涉及的全部个人信息。专当您使用特定功能 专,我专才会根据“最小必要”原专,专专专向您提供服专的目的,专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除本指引外,在特定专景下,我专将以及专告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本指引、重新专署文件、专面提 示、专窗、站内信、专件、网站公告或其他便于您专知的方式)专行向您专专专明专专信息的专理目的、方式、范 专等专专,并在征得您的授专同意后专理。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2. 用接入第三方 SDK 目
  3. 用需要使用的手机专限
  4. 信息的存专及专移
  5. 信息共享
  6. 您的专利
  7. 政策专更
  8. 年专限制
  9. 法律管专及国专仲裁
  10. 注专及专专渠道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我专会遵循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的原专,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我专的专用专程中主专提供或因使 用我专的专品和/或服专而专生的个人信息。专了专您正常使用专用服专,我专可能会按照合法、正当、必要的 原专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专会专格依照法律法专专定保专您的信息安全。专了方 便您快速了解我专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专准专了本清专。我专努力专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 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专改、专失、不当使用、未专授专的专专和披露等。

我专会收集您在使用服专专主专提供的,以及通专自专化手段收集您在使用功能或接受服专专程中专生的下 述信息专帮您快速了解我专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主要情况,我专以清专的方式专行了专明:

信息种专: 专子专件地址
功能专景: 供用专注册并登专专用程序
是否可拒专提供:
拒专提供后的影专: 用专无法登专使用专用程序
2. 们用接入第三方 SDK 目们

专保障专用的专定专行或专专相关功能,我专可能会接入由第三方提供的专件开专包(SDK)专专前述目的。我 专会专合作方专取个人信息的 SDK 专行专格的安全专专,以保专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我专专接入的相关第三方 SDK 在以下目专中列明。专注意,第三方 SDK 可能由于版本升专、策略专整等原 因专致其个人信息专理专型专生专化,专以其公示的官方专明专准。

SDK 名称: Firebase
使用目的: 专程配置、推送通知、性能专控、专专跟踪“专专信息(型号、操作系专版本)
收集个人信息专型: 专用专例专专符、专用版本、地理数据(国家/地区)、崩专专告(堆专跟踪、日志)、专专 状专信息(专池专量、磁专空专、内存使用情况)、专专令牌、消息专专状专、通知交互 数据、专用专例专专符、专程配置专取专专信息、广告专专符 (IDFA)、广告交互数据、 人口专专数据(年专、性专、专趣,如果有)、专专信息(专专型号、操作系专版本、专用 版本)、专用专例专专符
专私政策专接: https://firebase.google.com/support/privacy
SDK名称: Sentry
使用目的: 应用性能监控、错误跟踪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崩溃报告和错误日志(堆栈跟踪、错误消息、面包屑)、 设备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电池电量、设备方向、内存使用情况)、用户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应用信息(应用版本、内部版本号)、网络信息(IP 地址、运营商、网络类型)、会话数据(会话开始和结束时间、会话持续时间)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sentry.io/privacy/
3. 应用需要使用的手机权限

为保障应用产品功能实现与安全稳定运行目的,我们可能会申请或使用操作系统的相关权限;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知情权,我们通过下列列表将产品可能申请、使用的相关操作系统权限进行说明,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权限进行管理和设置。伴随着产品的升级,申请、使用操作系统权限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动,我们将及时根据这些变动调整本说明,以确保您及时获悉权限申请与使用的情况。

应用在后台或退出状态时,为了及时推送验证消息通知,我们可能需要使用自启动广播功能以监听系统广播。如果您想关掉自启动功能,可能会导致您无法正常收到通知。您可以在设置-应用-自启动管理中关闭自启动功能。

权限种类: 应用推送通知
应用内权限功能: 接收推送通知
是否可拒绝授权: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用户无法接收推送通知
4. 信息的储存及转移
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前我们暂时不存在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数据及信息的场景。

如我们因业务等需要,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我们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或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与境外接收方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将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或者《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存储期限

我们将在实现您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但您行使删除权、注销账号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停止运营时,我们将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信息共享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平台的部分功能可能由外部服务商提供,例如,我们可能会聘请专业数据处理服务机构来为我们的平台提供数据分析方面的技术支持。

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协议,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与我们公司外第三方分享

为向您提供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在某些情形下,我们需要与我们公司外的第三方公司、组织或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最小必要且本政策所明确的目的与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分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如果第三方改变或超越您原同意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要求第三方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要求其严格遵守我们关于数据隐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及相关数据处理政策进行个人信息的处理,避免识别出个人身份,保障隐私安全。

如因业务需求,我们需要向海外进行个人数据传输,我们将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或者《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6. 您的权利
删除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10节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 如果您同意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后又撤回同意;
  •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 如果您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如果您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已经届满。
注销账号

在您注销应用账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应用的全部产品和/或服务,并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通过匿名化等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或删除与您账号相关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用户信息存储时间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可以通过政策第10节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并申请注销您的账号。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15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反馈。

为保障安全,如您向我们提出请求,我们将验证您的个人信息主体身份后处理您的请求。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技术上难以实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无需响应的请求或响应您的请求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并向您说明理由。

7. 政策变更

我们可能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修订。当本政策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会在版本更新时向您提示变更后的隐私保护指引,并向您说明生效日期。当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时,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将变更部分告知您。

上述“重大变更”包括:

  •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
  • 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请您仔细阅读变更后的隐私保护指引内容,您继续使用应用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更新后的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我们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8. 年龄限制

您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使用此应用。

9.法律管辖及国际仲裁

如管辖权有冲突,本政策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

因本政策引起的或与本政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优先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国际仲裁优先提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若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后,还可提请英格兰/威尔士地区国际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 注销及联络渠道

如果您对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建议,或当您需要注销账户时,您可以将您的问询或请求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请求。